「認識一個人多久,才能決定要愛上他呢?」十六歲的小女生寫Email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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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微笑,回想起十六歲的我似乎還來不及找答案,就去愛了,
結果當然是遍體鱗傷。

「所謂的愛不該是噗通一聲往下跳,毫無退路,
兩個人之間的關係進展也不該是電燈開關那樣,只有ON和OFF兩種選擇。
我比較建議你們逐漸地走近,在每向前一步時,你會愈來愈清楚答案。
當然,很多人認為既然愛了就該百分之百投入,
下了這個決定便義無反顧。
但通常這樣想的人下場都不是太好,
因為當我們自以為想清楚的時候通常沒想清楚。」我這樣回覆小女生。

小女生沒兩天又來信了,質疑我的回答:
「我知道能夠拖愈久愈好,但是,我身邊有人竟然認識第二天就決定談戀愛了,
結果也撐了兩年多。可見這件事並沒有答案吧!」

的確沒有答案,我笑自己笨,
當小女生寫信想向我尋求答案,我居然呆呆地回她,企圖給她一個答案。

每個人愛上的速度不同,就跟女人的衣服和男人的車子一樣。
有些衣服,妳會對它一見鍾情,遠遠看到它立在櫥窗裡就愛上,沒什麼理由,
光憑感覺就認為它是最適合妳的。
而有些衣服,妳要試穿之後才會愛上,看起來並不怎麼出色,
穿上才知道它有多突顯妳的優點。
還有些衣服比較特殊,可能只是因為打折便宜才買,
穿了幾次並不覺得有多好看,有點後悔當時衝動買下它,便扔在衣櫥裡。
直到有天大掃除,妳必須決定它的去留,
最後一次試穿時才發現經過時間的考驗,它仍不退流行,
與妳其他的衣服容易搭配。這時候,妳才真正愛上它。

男人對車子也是一樣,有些車子讓他一眼就迷上,非擁有不可,
但有些車子要等到他開了一段時間,才會發現它是輛好車。
而有些車未必是別人眼中的好車,
他開起來卻最順手、最習慣,要他換新車還捨不得。

愛情不是數學,沒有公式可套,當然也沒有標準,
我們只能依照一些原理、原則去思考。
的確也有人一見鍾情,白頭到老,
但更多衝動的感情是無疾而終,傷人傷己。
兩人之間若是瞭解愈深,必定讓我們更有信心去面對未來的相處。

你大可以見面三秒就愛上,也可以相處三年才決定跟他談戀愛。
如果你還無法決定該不該跟他談戀愛?那你們恐怕還需要更多時間去相處。


愛情跟考試有相同之處,準備得愈充分就愈熟悉,愈熟悉就愈不容易出大錯。

(本文出自自由時報咖啡因專欄,每週二見報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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