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有男人都應該回學校補修,學習上女人的技巧!」我認真地建議。

美麗的Julia最近遇到一個男人,各方面條件都不錯,兩人在電話裡聊得投機,相約吃飯;沒想到吃飯途中男人直誇她身材好,後來更直說屁股翹,下一句就是「做起來應該很舒服」!
「根本就是性騷擾!要是我就會不高興。」我說。
「我也不高興啊!但當場太震驚了,以為自己聽錯。」Julia解釋,「因為他講得很自然,像讚美餐廳的裝潢,讓我覺得要是當場生氣很不大方。」
「這男人太低級了!」我咒罵。

「還有更低級的,他接著問飯後要不要到他辦公室去看看?我不想去,他竟說反正我也會很舒服,沒什麼好損失的!太讓我驚訝了!沒想到西裝革履的人會講這種話!」
「這種男人多的是,上次我只是說絕不租房子在我男友家旁邊,偷情容易被抓包,那男人就覺得我在勾引他……」換我吐苦水。
「坦白說不能怪他,妳的話配上性感造型,的確很容易引起這樣的遐想。」Julia說。

「有沒搞錯啊?我喜歡打扮得性感火辣是我的自由,再說就算我穿著大膽,思想開放,也不代表我願意讓他上啊!」我大聲辯駁。
「妳幹嘛生氣啊?」Julia不解。
我最討厭男人以為穿著性感的女人容易得手,吃吃她們的豆腐沒關係!到底是哪個傢伙最先說出「要是女人被強暴該檢討自己是不是穿著太暴露」的鬼說法?這世界還有天理嗎?該不會每個女人都應該包得像肉粽才能杜絕犯罪吧?

「好啦別氣,下屆立法委員我一定選妳!」Julia安撫我,「那我問妳,如果有兩個男人,一個是花言巧語,花前月下,前戲做足,但一切都是為了想騙妳上床;另一個則是挑明了講,只想要妳的身體,兩人的目的相同,上完床就再見,哪一個男人比較容易讓妳接受?或者原諒?」
「我寧願選一,起碼肯花點功夫。以為明說就可得手的男人,未免太不勞而獲了,這種男人沒前途!」我不屑地說。
「但是這樣的男人更糟吧?萬一妳對他的期待是地久天長,沒想到他一得手就閃人,周玉蔻恨死黃義交就因為這樣吧?」

啊,我被問倒了!Julia說得有道理,男人明說以上床為目的固然低級,卻也算是一種誠實的美德。然而身為一個兩性專欄作家,怎麼可以被問倒呢?萬一消息傳出去,我靠什麼混飯吃呀?

「關鍵在於態度,那是一種尊重。」我趕緊反駁,「不是不可以明說,但是態度不能那樣輕浮,讓女人覺得被冒犯!」
「我懂了,就算玩玩也要做足前戲,認真鋪陳,並且在浪漫之際把玩的目的說清楚,對吧?」Julia又問。
天啊,這女人怎麼問題這麼多?
「嗯,或者說無論如何對女人都要尊重,這是上女人的技巧。」我趕緊下結論。

「那我想再請問喔,我有個追求者,他說每次見到我都很想跟我上床……」
「吼〜別告訴我這種話妳聽了會感動!」我失去耐性,忍不住打斷Julia。
「感動是不會啦,只是難免被挑動嘛,覺得自己很有魅力……」
「拜託〜爛男人才說這種話!」我再次攔住她的話。
這樣的男人只暴露出他的自戀和低俗,完全沒有上女人的技巧,這種男人不但在上床前不懂得尊重女人;上過床後,也不會懂。
「現在的男人是否喪失談戀愛的興致,一約會就直接把床搬出來?」Julia問。
不,是喪失了上女人的技巧,而且喪失的程度還與學經歷和年收入成正比,以為女人的構造和A片一樣簡單,一按鈕就可以PLAY。
「所有男人都應該回學校補修,學習上女人的技巧!這比建構式數學還要重要!」我認真地建議。



【珈琲因時間】
(寫給女人,也寫給男人)
-性愛分離的戀愛新制

「只是一夜情而已,又沒有愛,有什麼好在意的啊!幹嘛這麼高道德標準啊!」「只是上床罷了,又不是談戀愛,幹嘛想那麼多?」
「先上了再說啊,先看床上合不合得來囉~」
對於這種性愛分離的戀愛新制,你是否覺得自己落伍了?還是你喜歡趕流行,覺加入這潮流才ㄏㄤ,才IN,才火,才夠殺?

其實這種事情和買衣服是一樣的,雖然專櫃小姐說你穿起這件迷你裙超好看,可是它讓你的屁股看起來很大!(男性們請自動替換成煙管褲吧。)
「這是今夏最流行的款式耶,大家都這樣穿,連大明星也是。」專櫃小姐說。
這時你有兩個選擇:
(1)買了!有潮流趨勢和別人的眼光背書,屁股大一點也沒關係。如果你穿回家被老哥說看起來屁股超大,你還會告訴他,「這是流行啊,妳懂不懂!」
(2)不買!管他流不流行,穿的人是我耶,我穿起來不好看,就不想買嘛!

你選哪一種?現在有許多人選第1種,但是他們不是你,迷你裙/煙管褲是你要穿的,愛情是你自己的,你選哪一種跟別人,跟媒體報導一點關係都沒有,你要選哪一種也都沒有錯!愛情本來就跟穿衣服一樣是很私人的事情,衣服穿在你身上,合不合穿你自己最清楚。大多數的人穿了流行卻不合身的愛情,滿嘴說可以接受性愛分離,事實上根本是強迫自己接受,內心一點也不快樂!

別忘了人活在這個世界上,最難得的就是快樂了!

(本文摘自珈琲因新書《男人都是詐騙集團》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317268。圖為小3畫,也在書裡。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咖啡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